关于2023年度全市第三十九批建筑施工企业(含市政)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情况的公示(010220231023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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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我局对2023年第三十九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发布之日起7天内,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送到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规科。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电话:0535-6918056 邮编:264003 通讯地址:烟台市观海路23号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23日 | |